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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庚奇奖学金”管理章程

创建时间:  2021/12/21  邱之卯   浏览次数:   返回

为支持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学,鼓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技文化知识,争做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立志成为振兴中华机械工业、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优秀人才,上海庚奇实业有限公司特设“庚奇奖学金”。现将其奖励对象、获奖条件、奖学金管理以及评审、授奖办法等事项规定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

庚奇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

(一)奖励对象: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械类专业)在学的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二)奖学金金额:特等奖 2000元、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奖学金名额:特等奖 6名、一等奖9名、二等奖18名。

三、获奖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身心健康。

(四)学习成绩优良, 积极参加科研和竞赛,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动手能力。

(五)具有较强文献综述与分析能力(含报告、著作、论文、专利等)。

(六)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优先推荐;在团队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的学生、学生干部优先推荐。

四、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

(一)由校企双方组成“庚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管理,负责奖学金的评奖工作。

(二)庚奇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办法

1.凡在本学院(机械类专业)学习的本科大学生 ( 二、三、四年级),符合庚奇奖学金申请条件者,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以本人上学年的实绩证明材料(成绩大表、获奖复印件等,一式一份),由学生本人在截止日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汇总,由各系预审初评后将获奖名单送交“庚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庚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的申请,按照“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定,并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产生获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庚奇实业有限公司最终确定获奖者。

3.获奖学生由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与上海庚奇实业有限公司共同颁发证书。

4.为了保证公平合理,获得当年度上海大学学业奖学金者不参与评审。

五、其他

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由“庚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1年12月

附:表格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MyDxI9J-kwMOhvKs5d5hw

提取码:7i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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