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为支持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学,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校企文化交流,特设“费斯托优秀实践奖学金”。现将其奖励对象、评奖条件、奖学金管理以及评审、授奖办法等事项规定如下:
一. 奖学金设立目的及意义
设立奖学金旨在奖励在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实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大四本科生。
二. 奖励对象及名额
1. 奖学金的评选对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四年级本科生。
2. 奖学金的人数及金额:
奖励总额2000元,每年奖励不超过4名。
三. 奖学金评选条件
“费斯托优秀实践奖学金”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实习实践表现进行评选。
1. 爱党爱国,热爱人民,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 在公司进行一个月以上实习,表现良好。
四. 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
1.上海大学机自学院组成“费斯托优秀实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协调管理奖学金日常评定事务。
2. 奖学金申请及评审办法
1)每年10月左右启动“费斯托优秀实践奖学金”评选工作,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交至辅导员处,预审初评后将初审名单报送“费斯托优秀实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申请学生在送交材料前,由辅导员签写好推荐意见,并附本人在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实习实践的推荐证明。
3)“费斯托优秀实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名单,按照“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院级复审,学院网上公示后最终确定获奖者,由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共同颁发证书。最终获奖学生名单报送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备案,并保留相关评审材料存档,以便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
3. 由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专用账号,将奖学金汇入最终获奖学生账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 奖学金申请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报,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在读期间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
5.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费斯托优秀实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