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上海大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指导意见》精神,促进我校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成效的提升,推动我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教学单位推荐的方式。为提高申报质量,承担本科人才培养的教学单位最多可以推荐3项(最多1项重点项目)。
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须为我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在课题教学改革方面具有深入研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2)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或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作为往年“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未正式结题前本年度不得重复申请,已经提出结题申请者本年度可以申报。
二、申报方向
研究项目须体现“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与学生学习成效”,以下所列选题仅供申请人在申报时参考,申请人参照申报方向,结合本单位实际和项目负责人研究专长、研究基础,自行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研究项目将根据研究选题的目标定位和功能面向分为探索创新、应用实践、专项发展、定向委托等四大类。
1. “两性一度”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
2. 面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教学方法改革
3. 学习成果导向的教学创新设计
4. 国际化视野的探究性教学与管理
5. 学生全面发展视域下的课程建设与改革
6. 多样化教学活动的创新性融合与策略
7. 大数据赋能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创新
8. 教学学术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9. 教学数字化转型与混合式教学改革
10. 人工智能辅助教学能力提升的途径
三、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书,学院汇总后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申报项目数、申报内容等,组织评审会。
3.评审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支持。
四、项目管理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使用项目研究经费等。
2.项目在研期间,每学年举办1-2次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研讨会或其他教学活动,并向全校教师开放。
3.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根据立项内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
4.项目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项目组成员和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需由项目主持人在项目中期检查时,说明变更情况和原因,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审批。
5.拟资助重点项目3-5项,一般项目8-10项。学校将对获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项目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五、项目结项
1.结项时限。项目应在1年内结项。
2.结项验收。结项有明确的教学创新成果,成果可包含论文、专著、教材、教案、反思性的教学成长记录、数字化教学资源、教育软件以及支撑教学改革的其他成果,并重点陈述该项目对课堂教学效果持续改进的证据。
六、成果版权
研究成果版权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课题申报单位共有,相关人员在公开发表时,应标注“受上海大学地方高水平大学2023年度建设项目教学改革与研究专项经费资助”及项目编号。
七、其他要求
鼓励开展实证研究,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鼓励国际合作研究。严禁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立项,并在全校通报。
八、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6份于10月19日前提交至各部门本科教学秘书处,10月20日中午前以各系(部门)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学院根据申报条件组织评审。学院汇总并填好汇总表(附件2)后于2023年10月30日17点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立项,并公布立项结果。
附件1:上海大学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略)
附件2:上海大学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略)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