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企业助学金是捐赠企业为资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成绩良好、品行端正、具备自我解困意识和能力的学生,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就评选对象、评选条件及评审办法等要求规定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
二、受助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
3.当学年学习成绩优良或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者,当学年成绩不低于专业或学院排名70%;
4.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未经认定但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突发变故导致经济困难的;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6.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7.其他特殊情况。
注:企业助学金原则不得与其他高额帮困资助、助学金等重复评比,若有重复,按就高原则确定。
三、评审办法
1. 成立以学院党委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统一协调管理企业助学金日常评定事务。成立包含院系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2. 评审流程
1) 通知:提前不少于5天发布企业助学金申请通知,在学院网站挂网公告。
2)申报: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学院。
3)评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确定最终名单。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