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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山东临工奖学奖教金”评奖章程

创建时间:  2023/12/29  邱之卯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为支持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学,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校企文化交流,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献身科技事业,特设“山东临工奖学奖教金”。现将其奖励对象、评奖条件、奖学金管理以及评审、授奖办法等事项规定如下:

一. 奖学奖教金设立目的及意义

设立奖学金旨在树立企业形象,鼓励并帮助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1. 奖学金的评选对象:

该项目参评对象为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在读的本科三四年级,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优先向科创成绩突出的学生倾斜;以及为双方校企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师,支持学院组织的师生创新创业活动。

2. 奖学金的等级、人数及金额:

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具体奖励人数与金额为:

本科生奖学金3000元/人*5人=15000元

研究生奖学金 5000元/人*6人=30000元

奖教金5000元/人*4人=20000元

二. 奖学金评选条件

“山东临工奖学奖教金”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选。奖学金评选要求如下:

1.评选要求: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学习认真,成绩优异。

2.大学生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获得“上大机自学院-山东临工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在提报奖学金计划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存在有损学校荣誉、企业声誉等行为者;

(4)已经获得与该奖学金计划相同性质资助的;

(5)甲方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奖学金奖教管理及评审办法

1. 由上海大学机自学院组成“山东临工奖学奖教金”评审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奖学金日常评定事务。

2. 奖学金申请及评审办法

1)每年11月启动“山东临工奖学奖教金”评选工作,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交至辅导员处,评委会预审初评后将初审名单报送“山东临工奖学奖教金”评审委员会。

2)申请学生在送交材料前,由辅导员或班导师签写好推荐意见,并附本人上一学年的成绩证明及获奖证明(复印件,均为一份)。

3)“山东临工奖学奖教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名单,学院网上公示后最终确定获奖者。最终相关获奖者情况报送上海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管理部备案,并保留相关评审材料存档,以便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

4)奖学金全部评审结束后,将举办“山东临工奖学奖教金”颁奖典礼,获奖学生由校企双方共同颁发获奖证书,并在上海大学机自学院官方网站上予以报道。

3. 由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专用账号,将奖学金汇入最终获奖学生账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 奖学金申请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报,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在读期间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

5. 为了保证公平合理,“山东临工奖学奖教金”不得与上海大学其它特殊奖学金等重复评比。若有重复,按就高原则确定获得学生名单。

6.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临工奖学奖教金”评审委员会。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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