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是学校培养全面发展的卓越创新人才的重要环节,学科竞赛是检验教学成果、锻炼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和有利抓手,为规范竞赛成果管理,特制定关于竞赛成果(团队)比例分配备案的实施细则。
一、 备案流程
1. 学生需提交竞赛成果(团队)比例分配表及证书复印件至所在专业教学秘书处,申报时间为拿到证书后的一个月内(节假日顺延);
2. 教学秘书统一将部门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竞赛成果(团队)比例分配表及汇总表提交至学院;
3. 学院根据提交材料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备案竞赛成果(团队)比例分配情况。
二、 其他说明
1.学院不定期对竞赛成果(团队)比例分配进行公示,竞赛成果(团队)比例分配以公示结果为准;
2.未备案的比例分配在后续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竞赛成果加分中不予认定。
本细则解释权归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