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是苏州工业园区与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约捐赠设立,主要用于激励上海大学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设立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奖学金评审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学金的评选对象:
该项目参评对象为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在读的本科二、三、四年级,优先向科创、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倾斜。
二、奖学金的等级、人数及金额:
本奖学金由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发放。奖励金额:5000元/人,机自学院本研共2人,一次性发放。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选。奖学金评选要求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
5.学术科研水平突出,当前学历期间取得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科研成果。成果形式为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著、咨询报告及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为前3名发明人)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上海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6.科创能力突出,在校级及以上科创竞赛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7.本学年度未获得其它企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本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特别说明,获得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可以申请;
8.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9.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获得“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在提报奖学金计划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存在有损学校荣誉、企业声誉等行为者;
(4)甲方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2024年5月13日12:00前,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hutiaotiaolong@shu.edu.cn,纸质版交至机自大楼1003办公室。
2.5月14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5月19日前将公示结果上报学校。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上海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