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4】154号)》要求,现就我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简称“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材料审核专家组、系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业综合成绩、全面发展成绩审核鉴定等工作。
学院接受投诉电话及邮箱:
021-66136159;mehebin@shu.edu.cn。
二.推免原则和条件
坚持优化调整,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建立科学遴选的评价体系,突出考察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各类学生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渠道畅通。
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的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
推免工作的对象应是上海大学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学业成绩使用学生在相关课程获得的首次成绩,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0。同时应完成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教学计划表安排的所有必修课的修读,且无重修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5.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三.推免遴选指标及评分细则
总成绩组成如下:
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科研创新成果、竞赛成果均需进行公开答辩。
针对排序最后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首先根据所在专业学科基础课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再按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
其余各项加分细则如表2-7所示
注:
1.该加分细则参照武装部《关于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执行;
2.加分项取单项最高值,不累计;
3.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
注:
1.该加分细则参照团委《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执行;
2.若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注:
1.国际组织实习由国际部认定;
2.境内外以实际实习地点为准;
3.取单项最高值,不累计。
注:
1.科研创新成果=论文分值×答辩成绩/100,答辩成绩满分100分;
2.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核心期刊及以上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3.取单项最高值,不累计;
4.提交材料:①期刊封面、目录、论文;②检索证明、论文;③相关作者身份证明,如学生证等;④指导教师出具的推荐信;
其中,①②选一项提交,③必交,④根据论文实际完成情况选交。
1.《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竞赛认定目录》(第1-3项)见表6.1,《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竞赛认定目录》中其他赛事及国际赛事见表6.2;
2.团队、个人竞赛归类以实际参赛情况为准,参加个人竞赛的学生需提供竞赛为个人而非团队的佐证材料,如比赛通知、报名材料或带队老师说明,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初审,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确定;
3.竞赛成果=竞赛成果总分值×竞赛成果工作量比例×答辩成绩/100,团队赛工作量比例以公示为准,个人赛工作量比例为1,答辩成绩满分100分;
4.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竞赛通知,并准备获奖证书原件供核验,不接受除获奖证书外的任何证明方式;
5.取单项最高值,不累计;
6.除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外,获奖证书未标明一、二、三等奖时,冠、亚、季军分别等同于一、二、三等奖,同时存在时以一、二、三等奖为加分依据,金奖、银奖等其他获奖等级相同处理。
注:
1.该加分细则参照体育学院《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体育加分认定指导意见》执行;
2.学生需提供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
3.无论参加其中的哪一种赛事,只能选取在三种赛事中得分最高的一次赛事作为计分标准,且不累计。
四.推免名额
根据《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4】154号)》,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五.工作进程
9月7-9日,学院制定并公布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材料审核专家组。向学生传达推免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组织学生报名。
9月11日上午11:00前,学生报名,填写推荐表,上交佐证材料,学生申请的各加分项以提交推荐表(及佐证材料)为准。
9月11-14日,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并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拟推荐名单 。
9月16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回避关系标注等,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可申请普通推免生、本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时申请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无效。
2.其他注意事项同《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4】154号)》。
本办法解释权归机自学院。
附件一: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5年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二: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
附件三: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四: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
附件五: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竞赛认定目录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