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2】99号)》要求,现就我院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简称“推免工作”,下同)安排如下: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面试选拔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等。
组 长:于瀛洁
副组长:何 斌、杨 扬、彭 晨、仇静豪
组 员:苗中华、刘树林、田应仲、汪 飞、王 灵、孙 涛、赵其杰、周岐斌
学院成立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各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业综合成绩、全面发展成绩审核鉴定等工作。
学院接受投诉电话及邮箱:
021-66136159;mehebin@shu.edu.cn。
二.推免原则和条件
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我校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推免工作的对象应是上海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3.00。同时应完成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教学计划表安排的所有必修课的修读(注:因疫情未开必修课除外),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部、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三.推免遴选指标及评分细则
总成绩组成如下: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针对排序最后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学生材料集体讨论认定。
其余各项加分细则如表2-7所示
注:
1. 该加分细则参照武装部《关于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执行;
2. 加分项取单项最高值,不累计;
3. 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
注:
1.该加分细则参照团委《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执行;
2.若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注:
1.国际组织实习由国际部认定;
2.境内外以实际实习地点为准;
3.取单项最高值,不累计。
注:
1.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核心期刊及以上科研论文;
2.取单项最高值,不累计;
3.提交材料:①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②检索证明;③相关作者身份证明,如学生证等;
其中,①②选一项提交,③必交
4.科研成果专业相关性等由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注:
1. 2021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第1-3项)见表6.1,2021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第4-56项)及国际竞赛见表6.2,各教指委、一级学会主办的竞赛见表6.3;
2.团队、个人竞赛归类以实际参赛情况为准,参加个人竞赛的学生需提供竞赛为个人而非团队的佐证材料,如比赛通知、报名材料或带队老师说明,由系推免工作小组初审,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确定;
3. 团队获奖由指导教师分配分值,每位学生得分不超过总分值的50%;
4.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竞赛通知,并准备获奖证书原件供核验,不接受除获奖证书外的任何证明方式;
5.取单项最高值,不累计;
6.国内竞赛以“2021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附件七)以及各教指委、一级学会主办的赛事为准,赛事以获奖证书落款为依据;
7.国际竞赛、竞赛学术相关性等由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8.除“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外,获奖证书未标明一、二、三等奖时,冠、亚、季军分别等同于一、二、三等奖,同时存在时以一、二、三等奖为加分依据,金奖、银奖等其他获奖等级相同处理。
注:
1. 该加分细则参照体育学院《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体育加分指导意见》执行;
2. 学生需提供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
3. 无论参加其中的哪一种赛事,只能选取在三种赛事中得分最高的一次赛事作为计分标准,且不累计。
四.推免名额
根据《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2】99号)》,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五.工作进程
9月12-15日,学院制定并公布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各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并上报学院。向学生传达推免生工作的有关精神,组织学生报名。
9月15-16日17:00前,学生报名,在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表,上交佐证材料,学生申请的各加分项以提交推荐表(及佐证材料)为准。
9月17日,各系推免工作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推免工作小组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系拟推荐名单。
9月18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可申请普通推免生、本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时申请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无效。
2.其他注意事项同《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2】99号)》。
本办法解释权归机自学院。
附件一: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附件二: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附件三:申请上海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四:2021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