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为支持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学,帮助信念坚定、品学兼优的青年女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她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奉献,立志成为振兴中华机械工业发展的优秀卓越人才,特设“泰科电子木兰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1、“泰科电子木兰助学金”评选范围为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专业或机械专业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2、要求为女性。
二、资助名额及额度
全院共计4人,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立志振兴机械工业技术;
3、乐于奉献,服务同学,热爱集体,积极参与学院学生工作,工作成绩得到同学和老师的认可;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5、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经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存在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取消资格情况
1、担任学生干部出现党委研工部或学院认可的重大失误、失职情况;
2、对集体漠不关心、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者;
3、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
4、社区行为等级评定为C等及以下的;
5、无故旷课三次以上(含三次);
6、学术科研有不道德行为;
7、不诚信,含代刷学术卡、虚报学术讲座信息、虚假签到等;
8、在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存在恶意隐瞒或虚报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等行为。
(三)注意事项
1、成果及获奖的区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均须以上海大学为第一单位(联培生可提交中科院联培单位为第一单位、上海大学为第二单位的成果参评);
2、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要求综合评定;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如实填写企业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所有的佐证材料;
4、评审材料将提供给设奖单位进行审核,请认真、准确、如实填写;
5、所有材料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四、助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
(一)经与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协商确定,由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组织设立“泰科电子木兰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助学金日常管理事务。
(二)助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2024年5月9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至机自大楼602B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1)附件1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
(2)证明材料:包含申请表中所提及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相应的科研成果清单、奖项及荣誉相关佐证材料(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学生填写以下链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下午17:00;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登记并提交纸质材料的,即视为报名有效。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lZNY2tOQ2VXeWRh
2、院系评审
(1)“泰科电子木兰助学金”评审委员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候选人进入答辩环节,组织公开答辩并确定推荐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委员会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后,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相关获奖人员名单将报送捐赠方企业,并保留相关评审材料存档,以便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
(3)助学金全部评审结束后,将举办“泰科电子木兰助学金”颁奖典礼,获奖学生由校企双方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由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专用账号,将奖学金汇入获奖学生账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奖学金申请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报,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在读期间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
4、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由“泰科电子木兰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