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为支持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学,表彰和支持在学业成绩、创新创业、公益爱心、自强自立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女大学生,鼓励她们在多个领域取得卓越成就,成为振兴中华机械工业发展的优秀人才,特设“泰科电子木兰奖学金”。现将其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审办法等事项规定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
泰科电子木兰奖学金
二. 评选对象及金额
1.评选对象: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本科大二年级、大三年级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全日制普通在籍在校女生。
2.奖学金金额与名额:5000元/人,共6人。
三. 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严格遵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秀,立志振兴机械工业技术,能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中起到表率作用,当年度成绩不低于专业或学院排名18%。
4.积极参与创新项目或科研竞赛,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5.主动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6.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参与寝室楼宇各项活动。
四. 管理评审办法
1.经与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协商确定,由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组织设立“泰科电子木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奖学金日常评定事务。
2.奖学金申请及评审办法
1)学生申请:5月7日上午11:00前,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22-2023年度“泰科电子木兰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成绩大表、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均为一份)交至辅导员处;
2)各系初评:5月8日-5月10日,以系为单位组成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产生初评名单并报送“泰科电子木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同时,完成《2022-2023年度“泰科电子木兰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决议》。
3)学院评审:5月中旬,“泰科电子木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名单,按照“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院级评审,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相关获奖学生名单报给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并保留相关评审材料存档,以便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
3.由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专用账号,将奖学金汇入获奖学生账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奖学金申请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报,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在读期间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
5.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泰科电子木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