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学,鼓励机械类专业的本科生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努力铸就机械强国梦,立志成为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优秀人才,上海庚奇实业有限公司特设“庚奇奖学金”。现将其奖励对象、获奖条件、奖学金管理以及评审、授奖办法等事项规定如下:
一、奖学金名称
庚奇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
(一)奖励对象: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械类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奖学金金额:特等奖 2000元、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奖学金名额:特等奖 6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16名。
三、获奖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四)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成绩不低于专业或学院排名40%;
(五)满足以上获奖条件的同时,以下情况可优先考虑:
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具备较强实践意识和能力,在学科竞赛或专业研究领域中有较突出表现;
在团队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的学生;
少数民族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
(一)由“庚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管理,负责奖学金的评奖工作。
(二)庚奇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办法:
1.凡在本学院(机械类专业)学习的本科大学生 (二、三、四年级),符合庚奇奖学金申请条件者,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格,并附获奖复印件等(一式一份),由学生本人在截止日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汇总,由各系预审初评后将获奖名单送交“庚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庚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的申请,按照“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审定,并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产生获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庚奇实业有限公司最终确定获奖者。
3.获奖学生由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与上海庚奇实业有限公司共同颁发证书。
4.为确保公平合理,获得当年度上海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者不重复参评;申请人不重复获得同类型企业奖学金。
五、其他
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由“庚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