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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6年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细则

创建时间:  2026/03/12  李云龙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上海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75号),现结合机自学院(自强书院)实际,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与评选范围

评选称号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优毕”和“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毕”。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在学制期内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且能够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

二、基本原则与评选资格

(一)基本原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旨在培养和遴选秉承校训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创新人才。参评学生应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在各系对毕业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注重评选过程。评选过程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选。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经学院审核公示后推荐,并上报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待学校统一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由上海市、上海大学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原则上需提供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取消资格。

获得“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必须符合所获得的荣誉标准,并在其他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将按照《上海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其获得荣誉候选人资格。对未能正常按期毕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候选人2026年12月31日前,学校也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1.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在学校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科生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应在全年级(或专业或班级)前50%以内毕业(设计、作品)论文成绩为B及以上;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同时应满足下列至少1项条件:

①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以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②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本科生获得过上海大学教育奖学金;

③在校期间,在各项学术创新大赛及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④在校期间,有入伍服兵役经历,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

6毕业生应征入伍,经审核合格后可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学生以毕业生身份从学校应征入伍,需武装部证明,名额单列,不占用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在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学金1次,或获得校级荣誉2次及以上;

②在各项学术创新大赛及学科竞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③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④经学校或校级以上单位认定,在其他重大事件中立功受奖者或有突出表现者。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31232218点

有意愿申请的学生,根据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学生登录本硕博一体化平台(上大官网信息门户学生事务本硕博一体化平台),进入“荣誉称号”板块,选择优秀毕业生申请,完善个人信息,填写获奖名称(最多填写5项),并以第一人称完成主要事迹填写(500字内),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如实填写《附件1:机自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和《附件2:机自学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信息表》,并将附件1纸质版、佐证材料目录、四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志愿时长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以及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辅导员处。

(二)学院评审(323331日)

1.325日前,各系召集党总支副书记、专业教师代表、辅导员和学生代表成立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初评,产生该系、专业的推荐排序名单,各专业推荐排序备选一名同学候补如遇特别优秀学生可多备选至两名),并签署《附件3:机自学院XX评审小组审核决议(模板)》,将初审结果《附件4:机自学院XX系2026年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在系、班群范围公示至少一天,随后将审核决议以及推荐排序名单上报学院。

2.325日至30日,学院成立由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各系党总支部副书记、专业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复审,产生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系统审核。辅导员、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别登录本硕博一体化平台进入“奖惩管理荣誉称号”板块,依据学院复审公示结果进行线上审核。

4.学院递交汇总表。331日16时前,学院将本细则、初评结果汇总表《附件5:机自学院2026年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签字盖章版以及电子版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成才中心。

(三)校级审核(4上旬

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中心)上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分管校领导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通过。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未能通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如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者,自动转为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审核通过后,拟获得“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登录本硕博一体化平台,下载打印《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拟获得“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登录“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申报系统”,根据操作手册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并提交,下载打印《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上申请表均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逐级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关于荣誉称号撤销

对违规违纪、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不能在当年正常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本科生毕业(设计、作品)论文成绩未达到B及以上,以及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名额分配

专业

市优毕

校优毕

测控技术与仪器

2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

6

工业工程

1

2

机器人工程

4

6

机械电子工程

5

8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

4

智能制造工程

6

10

自动化

12

20

注:各专业初步拟定名额如,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可能略有调整,以最终公示名单为准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机自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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