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号召、支持高校人才培养,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龙旗奖学金”,特别奖励品学兼优的青年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现将其评选对象、评选条件、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等事项规定如下:
一. 奖学金名称
龙旗奖学金
二. 评选对象及名额
1. 奖励对象:机自学院在读品学兼优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
2. 奖学金等级与金额:龙旗奖学金每年奖励5名,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
3. 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有涉及学业相关预警的学生;
(2)上年度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3)留校察看期间的学生;
(4)休学期间学生。
三. 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当年度成绩不低于专业或学院排名30%(无不及格科目)。
4. 在专业研究领域有比较突出的表现,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5. 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四. 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办法
1. 经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由上海大学机自学院组织设立“龙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奖学金日常评定事务。
2. 奖学金申请及评审办法
1)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将成绩大表、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均为一份)交至辅导员处,各系预审后将初评学生名单报送“龙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龙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初评名单进行院级评审,学院网站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相关获奖学生名单报给上海龙旗有限公司,并保留相关评审材料存档,以便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
3. 由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专用账号,将奖学金汇入获奖学生账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 奖学金申请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报,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在读期间所有奖学金申请资格。
5.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龙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