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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实施细则

创建时间:  2026/09/11  李云龙   浏览次数:   返回



一、总

根据《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有关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二、奖项设置

本次上海大学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名额共4人,奖金为10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为学校当年在籍的本科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四)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四、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请(9月14日前)

学生根据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如实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2025-2026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院初评推荐学生名单》并准备相关参评材料向学院递交。

(二)学院评审(9月17日前)

学院成立以书记或院长为组长、以专业教师、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院评审小组依据学校下达的奖学金评审通知及分配名额,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制定学院评审细则,并向学生公开发布。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对申请者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考评后集体决议产生初评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评审小组需对本次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学院奖学金评审报告。

(三)初评结果上报(9月18日前)

学院完成初评后,递交推荐材料至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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